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帮助我县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尽早实现就地就业和稳定就业,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决定8月份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政策促就业,服务助成功
二、服务对象
2013届及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中专生),“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重点是就业困难和家庭困难未就业毕业生。
三、时间安排
2013年8月1日—31日。
四、活动内容
总体上采取“宣传登记、搭建平台、对接帮扶”一条龙服务,“城区、镇街、社区、村居”一体化推进模式。最大限度地为高校毕业生地做好多个环节的人性化服务,强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回乡就业创业。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环境和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招聘、求职信息发布和开展就业服务月活动的信息宣传力度,让广大高校毕业生及其家人和亲属多渠道、多形式了解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各类招聘信息,做到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村村通”,就业服务“人人知”。
(二)做好回临报到就业毕业生的实名制登记工作,实现实名制动态跟踪服务。在毕业生报到时,做好求职或失业登记,发放《临朐县2013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手册》《就业政策便民卡》《大学生就业政策一百问》《临朐就业资讯》等信息材料,做到基本信息记录完整清楚,准确详实,并实时更新,以便根据记录情况及时向用人单位做好就业推荐。
(三)搭建平台,举办高校毕业生大型招聘洽谈会。在临朐县人力资源市场每周四上午召开的大型招聘会基础上,增加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设立8月“金色职场”,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绿色通道。组织县内10大骨干财源项目企业、10家成长型企业和30个重点财源项目企业入场招聘设岗,提高岗位质量,增强吸引力,同时在市场内设立洽谈室,建立签约台,做好招聘会的各项服务工作,提高就业质量。
(四)开展高校毕业生“企业行”活动,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类专业的小型供需见面会。根据学生所学专业、求职意向和企业岗位需求,组织学生现场参观对接企业,实现零距离对接,让学生全面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工作环境、福利待遇及发展前景,亲身感受企业文化,最大限度实现现场签约。
(五)拓展毕业生见习基地,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按照市局分配任务和计划,继续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和管理力度,对现有见习基地进行规范管理的基础上,拓展新的见习基地,组织好未就业学生的见习报名和现场参观工作,保证有见习愿望的学生实现见习,并通过见习切实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和见习期满留用率。
(六)鼓励自主创业。根据学生创业愿望,依托临朐县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科技创业园,组织好学生的现场观摩和创业政策宣讲活动,组织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为其提供项目推荐、小额信贷、跟踪服务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七)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及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的实名登记工作,建立台账,做好动态管理,依托镇街、社区人社服务中心对困难家庭毕业生实行重点帮扶,一对一地开展服务,使困难学生和基层项目服务期满学生实现完全就业。
五、工作要求
(一)县人力资源市场大厅设立专门窗口,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报到实名登记工作,全面开展求职登记、就业指导、职业介绍、人事(劳动)代理、就业推荐等方面的服务。分批将尚未落实就业岗位、有就业培训意愿的毕业生组织参加分类的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收集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及时安排好为毕业生提供服务的专业人员、场所和设施,提前落实好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见习和创业服务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有就业见习和创业愿望的毕业生,做好培训引导和帮扶活动,并做好跟踪服务。通过服务月活动,切实帮助和引导毕业生根据社会需求适时调整自己的就业期望值,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念,由待业失业的迷茫实现就业创业起航的欣喜。
(二)培训班要制定详实缜密的培训计划,聘请优秀的高校就业指导讲师进行就业指导,将岗位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做到有机结合,落实高校毕业生“双证制”,切实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做好创业“一帮一”对接帮扶,提高毕业生就业签约率和创业成功率。
(三)做好生活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依托镇街人社服务中心掌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开展“一对一”专项服务,与开发镇街公益性岗位相结合,优先安排生活困难毕业生,尽最大可能地实现就业,让他们感受到政府的温暖。
(四)做好就业服务月活动的宣传工作,与县电视台合作,制作高校毕业生就业宣传栏目,宣传我县大好的就业形势和良好的创业环境,让广大高校毕业生及其家长了解政府的相关政策和工作措施,营造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自谋职业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六、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领导,就业促进科、县劳动就业办公室组织实施,就业促进科负责调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进度和有关工作。
二O一三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