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发展服务中心,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管理,根据相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续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聘的范围对象及续聘期限
续聘是指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已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后继续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行为,其范围对象是全县各级各类已完成岗位设置和聘任的企事业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书到期人员的续聘期限原则上定为三年,从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此期间到龄退休的人员,聘用时间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二、续聘的基本条件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职称聘任期满,未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愿继续聘用在原岗位等级的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2、2016—2018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参加2016—2018年潍坊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达到有关要求;
4、其他有关条件。
三、续聘所需材料
1、《续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单》(附件)一式两份,备注一栏注明“续聘”;
2、2016—2018年任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
3、人社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
4、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原件;
5、聘期范围内的《潍坊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结业证书》,要求2016—2018年修满继续教育学分60分。
四、时间及其他要求
本次续聘工作要求在2019年2月22日前完成,因机构改革,部分单位合并、划转,涉及单位名称变更、人员转隶等事项,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组织专人负责,抓好落实,严格按程序、按规定办事,确保全县职称续聘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本通知所填报表格请登录中国·临朐网站(http://www.linqu.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县人社局专技科备案,联系电话:3097023,联系人:张存磊。
附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单》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