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法规之实习生必备法律常识
作者:jiayan 日期:2015-08-01 浏览

告别校园生活,初入职场,你一定也像《加油吧,实习生》里面的宋暖一样怀着焦急与憧憬的心情吧。面对职场,你一定要警惕像张盛这样的老油条。签订实习合同之前,你一定要认真学习这些法律常识避免职场陷阱。

第一次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基本都会遇到约定试用期的情况,但这单位不一样试用期也差得不少呢。有的单位规定试用期一个月,有的规定两三个月,还有的半年。

关于试用期的期限,咱国家的法律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规定的

合同期限以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和劳动合同期限小于3个月,试用期期限为0,劳动合同期限不小于3个月但小于1年的,试用期不大于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小于1年但31年的,试用期不大于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小于等于3年的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大于6个月。

特别提醒:试用期最长不可以超过六个月。而且甭不管多长多短的试用期,都是要包括在合同期限之内的。

说到试用期请大家注意了

第一、因为在试用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比较宽松,而且试用期的工资可以是约定工资的80%(当然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所以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不能只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如果这样签订劳动合同,想借此随意解雇员工并且少支付工资,这个仅有试用期的合同期限是要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的。

第二、很多单位都不给试用期的员工上社保,这种做法也是违法的。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关系自用工时成立,而并不是从试用期满时成立。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又规定了用人单位要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给员工申办社保。因此上,试用期也必须给员工上社保。

第三、有三种合同不可以约定试用期:第一种叫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本身没规定期限,而是视任务的完结而定,这种合同不可以约定试用期。第二种是期限在三个月以下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本身期限就很短,再约定试用期对劳动者来说太不公平。第三种就是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也就是兼职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

另外,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要职场小伙伴们注意了

作为劳动者,受劳动法的保护不假,但并非对劳动者没有限制。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等情况,单位可以和你解除劳动关系,即便是在女性的三期也是如此。再如,不是只有单位赔员工钱,员工在某些时候也可能承担赔偿责任。一些单位根据具体需要,有可能会和员工签署保密协议,要求员工保守知悉的商业秘密。还有一些单位可能会和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要求员工在离职后的一段期限内不能从事同类业务。

另外,一些单位会对员工进行入职后的培训,为员工支付培训费。那么如若泄露单位商业秘密造成损失,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违反竞业限制或者经过单位培训但在约定的服务期未满的情况下离职的,还可能承担一定的违约金。

说到这儿要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了:小黄是一名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前就开始积极地找工作,终寻得一家比较满意的公司。小黄和公司约定好,一毕业就到公司就职,参加入职的技术培训。毕业后小黄如约到岗,与单位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两个月。合同签好后就开始参加为期一个月的技术培训,为此单位聘用了技术专家。

就在培训期结束后不久,小黄的家人为他介绍了一份待遇更好、发展前景更广阔的工作。小黄觉得这份新工作非常吸引他,而且自己还在试用期,就直接向现在这家公司递了辞职信。小黄离职后,老东家越想越生气,就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小黄支付培训费,但劳动仲裁委员会驳回了公司的申请。

这是怎么回事儿呢?原来是原劳动部办公厅答复省劳动厅的《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第三条指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技术培训,职工若在试用期内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是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的。

除了刚才我们说过的,劳动合同法还规定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也就是说东家换人了,我的工作还可以继续。还有,在单位工作得了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属于工伤,按有关工伤的规定执行。

其他领域的法律法规也会结合劳动法规制劳动关系中的部分内容:

比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了从事高温作业的人员可以享受岗位津贴,而且高温天气中暑病诊断为职业病的情况也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好了,今天的话题我们先聊到这儿。希望童鞋们都能找到理想的工作,适应社会角色。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尽量先和单位协商解决,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