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朐:搭建劳资双方“连心桥” 密织劳动关系“和谐网”
作者:linqujobcom 日期:2015-05-27 浏览

职工工资故意拖欠、五项保险顶着不办、劳动合同久拖不签、厂长经理专横武断,这是当前影响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的四个突出问题。近年来,临朐县总工会从力排“顽疾”入手,着力化解影响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不和谐因素,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不断深化。

  工资是职工的生命线,也是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前几年,部分企业或有意拖欠或无故克扣或压低职工工资,严重地损害了职工切身利益。去年以来,临朐工会紧紧围绕职工最直接、最现实的工资问题,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县工会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编写《工资集体协商指南》下发到各企业,建立起117名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深入企业、社区具体指导工资集体协商。他们突出重点难点,采取分层覆盖、区域覆盖、行业覆盖、交互覆盖等措施,实行“挂图作战、图表公示、逐一销号、动态管理”的工作方法,加强组织领导,快速推进。2014年,全县共签订工资集体协议210份,建会企业工资协商覆盖率达100%,职工工资平均水平比上年增长13.6%,县总工会获授“全省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先进集体”。

  缴纳五项保险是职工最关切的问题之一。为此,临朐县总制定下发的《创建和谐企业活动实施意见》把五项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列为和谐企业创建的硬指标,对欠缴各项社保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并规定凡未被授予和谐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不能作为推荐县以上劳模和劳动奖章的候选人,其单位不得申报文明单位和劳动奖状,已获文明单位称号的取消称号,大大促进了五项保险缴纳率的提高,五项保险缴纳率由原来的不足75%提高到2014年的89%。

  职工入厂长期不签合同、厂长经理无正当理由随意辞退职工等行为,常常致使产生劳动争议缺乏真凭实据,职工诉诸法律却打不赢官司。为此,县工会源头参与,督促新建企业在建会的同时,依法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同时,建立集体合同监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随时监督合同的履约情况,及时调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他们还配合人社部门深入企业、社区,共同指导、督促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目前,全县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率分别达91.3%、97%,劳动争议案件比2013年同期减少56%。

  厂务不透明,办事不公开,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企业一把手一人说了算,是导致劳动关系不和谐的主要因素之一。围绕这一问题,临朐县积极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有效融洽了劳资关系,促进了企业和谐。其特色主要是抓了“三个规范”:一是规范公开内容。紧紧围绕涉及企业发展愿景等重大事项,对职工群众最关心、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热点问题,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面公开;二是规范公开形式。坚持以职代会为公开主要形式,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大力推行“民主沟通会”制度,建立职工“说吧”平台,让职工诉求在第一时间合理表达出来。另外,通过厂务公开栏、网站、内部报刊、微信等及时公开;三是规范公开时间。企业长期规划、重大决策实施情况以半年公开为主,目标任务完成、财务收支、工资发放等以月公开为主,职工咨询的事项以随时公开为主。(李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