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接受社会捐赠款物的公告
作者:临朐在线网 来源:www.linqu.ccoo.cn 日期:2020-03-16 浏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县不断接到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来电,纷纷表达捐赠意愿,充分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互助精神。为更加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进一步规范捐赠款物的管理、安排和使用,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受捐赠主体

(一)临朐县慈善总会

1.物资捐赠

咨询电话:0536-3122707

接收地点:临朐县民政局院内(县沂山路3677号)

接收电话:0536-3122707 17616755767

2.社会捐款

户名:临朐县慈善总会

账号:9070107350142050003204

开户行:临朐县农村商业银行

捐赠资金请备注“疫情防控”字样。

(二)临朐县红十字会服务中心

1.物资捐赠

联系地址:临朐县卫健局院内(县黄龙路645号)

咨询电话:0536-3166431

2.社会捐款

开户名:临朐县红十字会服务中心

账号:802163901421002508

开户行:潍坊银行城关支行

二、第一批急需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

(一)医用防护物资

1.防护服:符合GB19083-2010标准防护服,GB19082-2003应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2.N95口罩:GB19083-2010应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3.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1应符合《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

4.正压隔离衣,防护面罩,护目镜,消毒液等。

(二)其它非医用防护物资。

疫情防控基本防护用具和消毒用品。现阶段暂不接收和转送与疫情防控无关的物资。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募捐活动所募集款物(含本公告发布之前接受捐赠的款物),由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

2.募集善款及其使用情况,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为方便开具捐赠收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物)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捐赠用途。

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